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International Affairs Office
Office of Taiwan, Hong Kong and Macao Affairs

关于做好教育部2019年优秀来华留学生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10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精神,教育部2019年继续评选“优秀来华留学生”,表彰品行兼优、成绩优异的来华留学生。我校为开放名额单位,全国100个名额,我校最多可推荐3人。为了做好相关推荐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推荐范围

已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的学历生,在读二年级(含)以上。

二、候选人推荐要求

1、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2、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3、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

4、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实践活动,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或促进中外人文交流、参加公益事业方面有突出事迹、贡献者优先。已有事迹报道或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者优先。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

三、奖励办法

本年度仅提供荣誉证书,不提供奖金。

四、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须提前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网站填写网上申请并于20191017日前将申请表以及其他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校友楼一楼海外教育学院办公室),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申请人需严格按照申请材料清单准备材料,材料不全者,不具有申请资格。申报 材料清单见附件一。

    五、推荐人评选流程

学校在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的基础上产生候选人(同一学院多个候选人者,应附书面推荐排名),并在校内公示后上报基金委核定。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根据推荐人选的学业情况、科研能力、在华表现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审。最终入选名单以基金委名单为准。



附件一: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二: 2019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开放名额)评选信息统计表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22869387


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19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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